根据省院通知要求,衡水检察机关通过“河北省模范检察院、河北省模范检察官(检察干部)”初审名单如下所示:
(一)“河北省模范检察院”初审名单:
武邑县人民检察院
(二)“河北省模范检察官(检察干部)”初审名单:
任 荣 枣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
杨 静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
刘 春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
刘彩慧 武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
张少华 深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
为进一步扩大干部群众对“河北省模范检察院”“河北省模范检察官(干部)”初审名单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选择权和监督权,现对以上1个集体、5名个人进行通过初审名单公示,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公示时间: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19日
受理部门: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
举报电话:0318-2124139
通讯地址: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西路369号